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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日期 2024-12-17

南宁婚姻调查: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

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

一、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

财产继承遵循平等原则,同等顺位继承人遗产应均衡。但要照顾生活困难、无劳动能力者,尽主要赡养责任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,有抚养能力不抚养的应少分或不分。遗产分割可实物、变价、补偿等方式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条

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
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
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

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
继承人协

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
二、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?

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。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。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不得再提起诉讼。例如,若某人在2000年知晓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被他人侵占,那么诉讼时效从2000年起算,至2003年届满。若一直未主张权利,到2020年才想起,即便该遗产继承纠纷仍存在,也已超过诉讼时效,法院可能不予保护其权利。所以,继承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,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合法途径主张遗产继承。

三、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如何确定

遗产继承顺序:第一顺序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分配比例: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
首先是均等原则,一般情况下,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。但会考虑各继承人的实际情况,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可以多分;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方法上,遗产分割可以采取实物分割、变价分割、补偿分割等方式。